图:2018年10月23日,港珠澳大桥开通。历时六年发展,“人兴车畅财旺”的场景成为大湾区往来互通的常态。
背靠祖国、联通世界,是港澳得天独厚的显著优势。国家发展始终是港澳发展的最大依托,祖国内地一直为港澳发展提供难得机遇、不竭动力、广阔空间。特别是港澳回归祖国以来,与祖国内地的交流合作更加密切,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港澳发挥连接祖国内地同世界各地的重要桥梁和窗口作用,为祖国创造经济长期平稳快速发展的奇迹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紫荆沐春风,莲花迎朝霞。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始终关心港澳经济发展,情系港澳同胞民生福祉,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推出一系列惠港惠澳政策,回应民众关切,鼎力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不断谱写“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成功实践的新篇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这为港澳在参与和助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实现自身更大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并将促使港澳进一步找准“国家所需”和“港澳所长”的结合点,加快转型升级,实现更好发展。\大公报记者 张宝峰
中央惠港惠澳“大礼包”
2017年
·“粤港澳大湾区”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一个包括广东省9市及香港、澳门两地的世界级城市群发展蓝图展现在世人面前。
·7月1日,《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标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式启动。
2018年
·9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施行。港澳台居民持证后,可享有义务教育、就业、衞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港澳台居民在学习、就业、创业等方面,与内地(大陆)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10月23日,港珠澳大桥开通。六年来,“车畅人旺”的场景,早已成为大湾区往来互通的常态。
2019年
·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将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四大中心城市。纲要明确指出,鼓励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担任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当年年底,广东省举行了首批定向港澳招录公务员的考试。
2020年
·1月1日,《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施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险种范围进一步明晰。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
2021年
·4月,“港澳药械通”政策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下,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审批后,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香港上市的药物,以及使用临床急需、香港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的医疗仪器。
·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深圳、珠海、香港三个考区开考,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这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带来新机遇。
·9月,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10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港澳办等四部门印发《关於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2023年
·2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便利六类大湾区内地人才来往港澳,包括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及其他人才。
2024年
·自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5月27日起,为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8个城市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增至59个。
·5月6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实施六项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北京、上海六类人才可以申办赴港澳人才签注。
·由7月1日起,内地旅客到香港或澳门的购物免税额由5000元人民币,提升至12000元人民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商品上限,合共15000元人民币。
·自7月10日起,为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从今年7月至10月中旬,已有约2万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获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该证出入境达5.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