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7月10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新闻发布会,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据了解,《规定》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比如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首次设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等。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偲通讯员许羽丰
填补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介绍,深圳港是全球集装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今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83万艘次船舶、1723.40万标箱安全进出深圳港,同比分别增长48.62%、10.70%。
随着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发展趋势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量持续攀升,西部港区承载了珠江口约80%船舶交通流量,东部港区承担着广东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量,水上交通环境日益复杂,通航安全压力倍增,既有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已难以适应当前船舶通航管理的客观实际。当前主要面临的挑战包括:部分航道通航环境复杂,通航密度较大,通航秩序亟须优化;部分锚地锚泊船舶数量与进出港船舶数量严重不匹配,锚泊秩序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都亟须出台一部通航管理规定予以规范。
《规定》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航道和航线、桥区水域、其他区域、附则等六个章节,共49项条款。从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规则等多方面对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业行为进行体系化规范,其中还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诸如: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首次设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首次实施分区限速管理等。
结合航道船舶交通流量及区域发展规划,《规定》划定的内河通航水域的范围为:深圳河水域以河口河海分界线以内至布吉河口的主干流水域为内河通航水域。茅洲河水域以河口河海分界线以内至宝安大道东宝河大桥水域附近为内河通航水域。
为“新三样”出口开辟“绿色运输通道”
本次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深圳海事局形成了一套系统性支持深圳水上新业态发展举措。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水上LNG加注作业安全监管海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东西部港区LNG加注应急锚地建设,创新相关监管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船舶LNG加注业务发展;二是持续推进航运绿色转型,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深港甲醇作业安全核查指引》,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支持,同步作为可参考的技术指引在香港发布,为深圳、香港水域内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提供了具体操作的参考标准;三是优化完善通航资源,在东部水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构建水上信息“高速公路”。对“新三样”出口进行专项支持,针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储能柜等装备,制定《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开辟“绿色运输通道”,新能源汽车、大型储能柜海运成本最高分别下降50%和30%;四是推进产业协同与政策创新,成立深圳首个航运领域党建联盟,联动企业、政府推动技术标准制定。落地“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推动“中国前海”籍船舶注册,高效保障船舶安全进出深圳港。
此外,在邮轮游艇经济方面,深圳海事局推进大湾区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扩大自由行游艇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目前已有260余艘游艇通过“自由行”往返深圳;实行国际邮轮“一船一策”点对点服务,“湾区游”“滨海游”“海上看深圳”等海上航线不断丰富;推进深港游艇检验证书和深港游艇操作人员资质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