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广东选取影视、演艺市场、动漫影视、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网络视听等六个重点领域,分别制定《关于推动广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联合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联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联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广东网络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广东电子竞技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联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广东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印发),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推动广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优化全省影视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影视(院线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全产业链的良好生态,现就推动广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打造环珠江口影视产业带
1.发挥广州、深圳双城引擎作用,沿珠江口两翼布局建设影视产业集聚区,打造“双核”驱动、多点支撑、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环珠江口影视产业带。用好横琴、前海、南沙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对符合条件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打造影视产业链优势环节,优化全省影视产业空间和载体布局。
二、建立影视创作选题库
2.建立影视选题信息交流机制和项目协调推进机制。面向影视机构、相关部门征集、互荐、委约选题,评选入库一批历史题材、革命题材、传统文化题材、现实题材、未来科技题材以及具有创新创意的选题孵化和剧本项目。实施中小成本优秀影片扶持计划。鼓励创作类型多样化,鼓励各类文艺形态作品的影视转化。
三、健全影视扶持激励机制
3.对国家影视主管部门重点项目、经征集评选产生的广东省精品优品项目给予资金扶持,选题孵化或剧本创作阶段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生产阶段按开机拍摄、获准发行、公映播出等环节分步给予扶持,合计最高2000万元;获得国家影视主管部门精品专项资金资助的,最高按照1∶1配套资助。支持各市、县(区)健全完善影视扶持激励措施。
4.故事影片国内票房达1亿元的奖励500万元,达5亿元的奖励800万元,达1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此后票房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100万元,最高奖励3000万元;纪录(科教)影片国内票房达1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此后票房每增加5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最高奖励500万元。中小成本影片在中宣部电影卫星频道播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电视剧(网络剧)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黄金时段首播,集均CVB收视率2.4%以上的奖励30万元/集,2.4%以下的20万元/集;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剧频道(八套)黄金时段首播,集均CVB收视率1.5%以上的奖励20万元/集,1.5%以下的10万元/集;在国内网络视听平台首播上线后,180天内集均播放量达到2000万次以上的,奖励8万元/集。微短剧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首播的奖励50万元,中宣部电影卫星频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剧频道(八套)首播的奖励30万元;在省级卫视首播的可奖励15万元;在国内网络视听平台首播、获得微短剧板块热度年度排名前50名的,最高奖励50万元。
5.获评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院线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奖励800万元,微短剧奖励150万元。院线电影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综合奖项和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奖的奖励400万元,获上述奖项提名的奖励100万元;获得大众电影百花奖优秀影片奖和其他国际A类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奖项的奖励200万元。电视剧(网络剧)获得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电视剧奖项的奖励400万元;获得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电视剧奖项的奖励300万元、优秀电视剧奖项的奖励200万元;获上述奖项个人奖的,奖励50万元。微短剧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年度推优的奖励30万元,获得季度推优的奖励15万元,入选“中国梦 新征程”优秀剧目的奖励30万元。
四、完善影视产业体系
6.推动环珠江口影视产业带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影视产业园区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鼓励园区按生态链条重点引进、培育头部影视制作企业、头部播出平台和先进影视技术开发企业。
7.完善面向播出平台的发行推荐机制、面向投融资方的投资撮合机制、面向行业渠道的交易推广机制。资助优秀中小成本影片宣传发行。打造影视数字资产库服务交易平台。鼓励影视机构建立海外发行机构及渠道,对境外发行广东出品影片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出海的微短剧可最高给予50万元译制补贴,对专门面向海外市场发行的微短剧可最高给予50万元扶持。
8.鼓励艺术、教育等特色院线建设,资助新成立的电影院线公司,资助影片开展分线发行、多轮次发行、区域发行、分众发行等创新业务。对省财政补贴地区乡镇新建电影院最高给予6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更新安装国家认定的先进技术设备的电影院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放映虚拟现实电影、足额缴纳电影专资的放映单位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票房排名全国前十的电影院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加入人民院线、艺联且放映成绩达标的电影院最高给予150元/场奖励。
9.支持影视IP在地文旅转化和衍生品开发,增强长尾效应。鼓励各地靠前介入影视项目、打造影视消费新场景,持续开展“影视+”相关活动。
五、资助影视前沿科技应用
10.对影视制片基地新建外景地、高新技术摄影棚和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及设备更新改造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影视科技企业新技术新工艺试验和推广应用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采用4K、8K、高帧率、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拍摄制作且票房达到3000万元的影片,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运用虚拟现实相关技术制作、取得公映许可证的新形态电影,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对首次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频道各时段、省级以上卫视黄金时段以超高清标准播出的电视剧(网络剧)奖励4万元/集。
六、鼓励影视推广交流
11.资助在粤举办影视推广和促消费活动,鼓励影视作品在粤举办首映、首播、点映、路演、影迷见面会,进高校举办映前看片会、主创交流研讨、展映。鼓励国产影视作品走出去,资助广东出品的优秀影视作品组团参加戛纳、柏林、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和亚洲电视论坛、香港国际影视展等国际知名影视节展,赴境外举办展播展映活动。资助对等举办单一国别、多国别影展,支持海外影视作品在粤举办经批准的推广交流活动。
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影视合作
12.落实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关于影视合作交流条款,推动建立粤港澳人文交流、产业互动、活动联办、年度发布、联合走出去等机制。对在广东立项的合拍影视项目给予同等力度扶持。支持港澳影视机构和从业人员来粤开展培训、考察、采风、交流、研学。鼓励粤港澳影视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粤港澳影视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的融通合作。
八、支持影视人才引进培养
13.按照“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统一部署,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影视类人才荣誉称号、国内外重要影视奖项的编剧、导演、制片人、影视理论评论人才到广东创业发展提供场地支持,择优资助项目创作。鼓励头部影视平台机构在广东落地影视工作室、创新探索性项目。落实好省级影视类人才资助政策。持续实施广东青年电影人才培养“繁星计划”,建立青年影视人才库。鼓励各地建立优秀影视项目引进、运营绿色通道,落实地方人才政策,为企业运营和项目开发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荐表现突出的人才(团队)按规定申报相关资助奖励和荣誉称号。
14.支持省内高校影视类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推动高校、研究院所与影视机构开展多类型、多模式影视人才培养合作。鼓励各级影视主管部门与相关院校开展共建,协调在校生到在粤影视剧组实践锻炼,对培养编剧、导演等紧缺型专业人才成绩突出的院校给予项目补贴。鼓励影视机构在相关高校联合设立影视类奖学金,建立在校生实习基地、训练营等实训机制和影视创投平台,扶持初创项目孵化开发。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灯光摄影、美工化妆、后期制作等技能型、应用型职业教育。鼓励影视摄制服务机构、产业园区、制片基地等对在校师生、中小剧组初创项目给予租赁和服务优惠。
九、健全影视拍摄服务体系
15.设立公益性省级影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拍摄服务机制、办事指南和拍摄资源库,为在粤剧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拍摄协调、中介建议等服务。鼓励各地市成立公益性影视协拍服务机构,规范影视服化道、器材、车辆租赁、剧组酒店住宿和餐饮企业以及外联、群演的管理,形成“1+21”省市联动的拍摄服务网络。鼓励各地探索影视剧组在本地拍摄的奖励机制。
本政策措施所称影视企业,须为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影视项目须在广东影视制作机构备案立项。
本政策措施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商广东省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政策业务办理联系人:
1.电影
夏青文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电影管理处处长
电话:020-87195245
手机:19267601981
邮箱:gdsdyj@126.com
2.电视剧、网络剧
刘涛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电话:020-87195380
手机:13798097927
邮箱:xcbliu@163.com
许彦宁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管理处副处长
电话:020-61292729
手机:13302245687
邮箱:guangdongdsj@126.com
3.微短剧
丁青青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处长
电话:020-61292697
手机:19227677606
谭志宇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电话:020-61228985
手机:19202081600
邮箱:gdwlstjmglc@126.com
关于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现就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打造国际一流演艺城市群
1.支持广州、深圳打造国际演艺之都。打造广州、深圳双核驱动领跑的演艺产业布局。鼓励广州、深圳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专业演出场所,并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广州、深圳依托举办大型文体赛事、活动契机,推动大型体育演艺场所改造升级,全面提升承演能力和服务功能。支持广州、深圳出台国内领先的演出激励政策,吸引一批顶流的演出活动或演艺项目。总结广州试点经验,推动将营业性演出相关审批权限下放深圳。
2.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演艺交流推广。优化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机制,探索建立演艺活动定期联办机制和年度发布机制,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剧院联盟”“粤港澳大湾区演艺联盟”,促进三地演艺资源互通、演艺活动巡回落地。创新实施演艺人才联合培养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演艺从业人员来粤开展业务。鼓励广东各地发挥优势,引进特色资源,打造演艺品牌。
3.强化演艺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国际人文交流机制,吸引国外优秀演艺节目来粤演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予以补助。支持演出单位组织优秀演艺作品赴境外演出或参赛参会参展,鼓励粤产演艺精品海外巡演,对符合条件的最高予以500万元扶持资金。
二、培育壮大演艺市场主体
4.积极引进培育投资、制作、演出、场馆、中介五类核心主体,推动形成完整演艺产业链。支持打造一批投资出品、内容制作、演出经营、场馆运营、项目推广、票务服务、艺人经纪、落地承办、演艺装备等龙头演艺企业。优化演出票务与数据服务,鼓励国内大型票务经营企业来广东投资兴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演出票务系统。按照“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统一部署,吸引演艺领域导演、编剧、制作人等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青年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
三、促进演艺市场供给和消费
5.支持引进国际高质量商演项目。各地对引进国际知名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当地有关规定,对观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予以奖补,对同一主办单位每年最高予以400万元奖补。
6.支持在粤举办各类商演项目。支持各地引进国内大型营业性演出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当地有关规定,对观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予以奖补,对同一主办单位每年最高予以300万元奖补。
7.鼓励来粤首演多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世界首演、亚洲首演、国内首演或唯一演出地的项目予以额外奖补,对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的高品质剧目予以奖补。
8.鼓励创作排演优秀演艺剧目。为国内外知名演艺机构,有影响力的编剧、导演、制作人等来粤创作、排演优秀剧目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繁荣本土艺术创作。
9.支持演艺新业态发展。支持演艺市场主体围绕载体、样式、内容、体验等进行创新,鼓励文艺院团、演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出高品质线上演出。鼓励游戏、电竞、动漫等广东优势产业主体跨界开发演艺新业态。鼓励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民俗文化等,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沉浸式、实景式新形态演出和驻场演出。
四、拓展“演艺+”产业链条
10.丰富“演艺+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各地结合演艺活动发布特色旅游路线,实施“一票通”服务,凭演出票减免景区门票和抵扣酒店、餐饮、购物消费等,与文博场馆优质展览联动,丰富演出消费场景。支持具备相关资质的旅行社联合演唱会举办单位推出“演出+旅游”产品。支持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节目,结合广东特色创排旅游演艺精品,遴选推广一批旅游演艺经典案例。鼓励在历史街区、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等区域开展演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
11.支持科技赋能演出项目。发挥广东演艺装备龙头优势,鼓励演出场所、旅游景区更好运用VR、AI、AR、元宇宙等新技术、新应用、新装备,创新演艺形式和内容。支持演艺企业与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适用于演艺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演艺企业结合低空文旅试点探索开发低空演艺产品。
五、培育演艺新空间
12.鼓励各地通过盘活废旧厂房、空闲楼宇等闲置空间,活化利用商业综合体、剧场影院、园区街区、公园景区、文化文物单位等公共空间,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一批“小而美”“小而新”的演艺新空间。优化演艺新空间竣工验收、活动审批等环节。鼓励演艺新空间在演出场景、演出体验、消费业态等方面积极创新。
六、推动演艺赋能“百千万工程”
13.鼓励演艺机构结合农事、时令、民俗等,开展演艺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完善公益性专场演出、营业性演出低价票及学生公益票等补贴政策。办好濒危剧种免费或低价票公益性演出。
七、做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演艺展会
14.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广东省艺术节、珠海艺术节、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青年音乐周等文化品牌活动,打造展示岭南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的湾区艺术名片。支持广州演艺交易会国际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演艺资源对接平台。依托广东演艺设备产业集群优势,拓展演艺设备产业链条,创新展会形式内容,支持广州(国际)演艺设备、智能声光产品技术展览会等展会做大做强。鼓励深圳与香港艺博会等演艺展会形成联动合作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举办或联合举办演艺展会活动。
八、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
15.鼓励广东演出行业协会、演艺设备行业商会等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协会依法开展相关资质认定,联合专业院校、机构等开展演艺人才培训,建立演艺人才数据库。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专业、信息等优势广泛开展行业调研,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支持演艺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品牌评选活动,组织策划大型演艺活动。鼓励与国际、国内一流演艺机构、行业协会开展交流合作。
九、加强演出市场服务保障
16.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将省级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时限由原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全面落实“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首演地审核通过的,巡演地不再重复审核。出台大型营业性演出退票服务规范,健全退票权益保障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加科学的可售(发)票数量核定方式,进一步增加门票供给。探索建立尾票服务机制。
17.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统筹机场、车站、码头、新媒体等宣传资源,为符合条件的演出企业提供宣传推介服务。发布年度行业发展白皮书。推动属地政府围绕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完善场馆周边临时停车位,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场馆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住宿、环卫、票务炒作等联合监督治理,营造良好演出市场发展环境。
本政策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商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政策业务办理联系人:
刘涛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电话:020-87195380
手机:13798097927
邮箱:xcbliu@163.com
陈万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处长
电话:020-37803322
手机:13126484585
旷婷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
电话:020-37803366
手机:13424037173
邮箱:wl_gdwltscc@gd.gov.cn
关于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现就推动广东动漫影视产业(包括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电视动画、网络动画、动画电影、动漫出版)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营造粤港澳大湾区动漫影视良好生态
1.构建广州、深圳动漫影视“双核”高地,支持两地聚焦原创IP孵化与传统文化数字化,依托科技创新与市场化机制,打造岭南文化传承与区域协作枢纽、数字内容技术引擎和IP商业化高地。
2.以“广深双核”引领多城联动,形成产业集群优势,辐射带动珠海、佛山、东莞、惠州等城市形成“内容创作—技术赋能—衍生开发”的规模化、细分化产业布局。
3.支持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动漫影视产业联盟”,鼓励港澳服务提供商投资影视制作,发挥香港和澳门的国际化窗口作用,加强粤港澳三地文化产业协同、资源互补,推动版权交易、资本对接与国际发行,打造“全球动漫影视创新走廊”。
二、鼓励优秀动漫影视创作
4.鼓励生产全年龄段原创IP动漫影视内容,推动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开展超高清动画内容创作。征集评选一批历史题材、革命题材、传统文化题材、岭南文化题材、现实题材以及具有创新创意的原创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项目,提供“一题一策”立项辅导与资源对接扶持,对入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作品给予每部最高50万元创作扶持。
5.经征集评选产生的重点动画电影选题孵化或剧本创作阶段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生产阶段按完成30分钟分镜头、领取龙标、公映等环节分步给予扶持,合计最高2000万元。鼓励动漫出版资源向电影、动画等形态转化,推动更多优质IP成为动漫影视改编母本。
三、支持动漫影视机构应用前沿技术
6.鼓励动漫影视行业积极融合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360度全景、全息、裸眼3D等高新技术,推动AI技术在内容译制领域的应用。支持传统定格、剪纸、折纸和水墨动画等艺术形式向数字化交叉融合发展。鼓励在粤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动画创新技术及软件研发,提高动画行业智能化、工业化水平。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广东)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支持“超高清技术与应用创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赋能原创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对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并应用4K/8K超高清技术制作的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予以奖补。
四、加大对动漫影视作品的奖励
7.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白玉兰奖、金龙奖、金鹰奖、金猴奖等国内重大奖项,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国际知名奖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入围(提名)上述奖项的作品给予减半奖励。对纳入广东省精品出版项目的动漫作品,根据项目质量、成本规模,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8.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动画电影,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奖励800万元。获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综合奖项和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奖的奖励400万元,获以上奖项提名的奖励100万元。获大众电影百花奖优秀影片奖和其他A类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奖项的奖励200万元。获国家电影主管部门精品专项资金资助的,最高按照1:1配套资助。
9.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原创优秀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首播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在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经第三方数据分析专业机构统计,播放量在全平台动漫品类排名年度前20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在省内上星频道首播的,可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10.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动画电影国内票房达5000万元的奖励300万元,达7500万元的奖励400万元,达1亿元的奖励500万元,此后票房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100万元,最高奖励3000万元。
11.对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在海外市场发行放映和版权销售,或登陆国际主流平台的,按收入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资助动画电影宣传发行,对境外发行广东省影视制作机构出品的动画电影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五、加强动漫影视人才引进培养
12.鼓励全球高水平动画专业人才落户广东,大力吸引内容创作、动漫技术研发等紧缺人才,按照“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统一部署,重点引进原画师、剪辑师、AI动画师等专业人才。支持广东省高校动画类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动画类专业学生到广东省动漫企业实践锻炼。鼓励各地建立优秀动漫影视项目引进、运营绿色通道,落实地方人才政策,为公司运营和项目开发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荐表现突出的人才申报各类资助奖励和省重大人才工程。
六、推动动漫影视全链生态协同
13.鼓励动漫影视企业与演艺、旅游、教育、艺术品等融合,开发动漫影视演艺、动漫主题旅游、动漫教育以及以二次元IP为核心衍生的周边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动漫衍生品、动漫演艺等新型业态,创作生产优质动漫产品。鼓励各地靠前介入动漫影视项目、打造动漫影视消费新场景,持续开展“动漫影视+”相关活动。
14.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漫画节(广州)、萤火虫漫展、深圳漫画节、深圳动漫节等各类动漫活动,积极组织动漫影视机构带项目参与全国、国际性节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动画电影框架协议落实落地,资助粤港澳大湾区动画电影周等影视活动。依托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书展、广东文旅推介大会、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暨投融资对接会等平台,推动重点动漫影视创意创作项目与资本对接、与产业融合、与市场接轨。
15.支持推动省级动漫影视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组织搭建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机制,定期发布供需清单与技术共享目录。
本政策措施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政策业务办理联系人:
1.电视动画片
曾凡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
电话:020-61228031
手机:18127830523
邮箱:gdj_lius@gd.gov.cn
2.网络动画片
丁青青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处长
电话:020-61292697
手机:19227677606
谭志宇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电话:020-61228985
手机:19202081600
邮箱:gdwlstjmglc@126.com